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Image:Pixabay 分享 facebook 【文:辜郁晴 營養師】近年常有過期食品流入市面販售的食安黑心事件發生,而衛生主管機關依照什麼資訊來判定食物過期?消費者該如何透過包裝訊息,來聰明選購食品?保存期限、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,三者間又有何差異?消費者能完全信任這些期限標示嗎?讓我們用簡單的方式,讀懂食物保存的秘密。一次弄懂保存期限、有效期限、賞味期限的差異根據「市售包裝食品有效日期評估指引」,「保存期限」是個時間區間,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市售包裝食品可保持產品價值的期限,「有效日期」則是個明確的時間點,指在特定儲存條件下,食品可保持產品「價值」的最終期限,另外,保存期限可達三個月以上者,其有效日期可以標示O年O月,而當月份的最後一天則表示食品最終保存的日期。包裝食品的日期標示,依照各國法規要求有不同規定及標示意義,例如:「use by」和「expiry date」,與國內「有效日期」定義相似;而「best before」和「賞味期限」則則指食品可保持最佳品質的時間點,但不表示在賞味期限之後,食品就會不安全或變質了。就食品業者的立場,不希望食品販售到消費者時已經變質,所以在標示食品有效日期時,大多都會訂得較嚴謹,許多消費者也都發現了保存得當的食品,即使稍微過期了,也沒明顯變質或腐敗的現象,這就是因為「保存期限」與真正「腐壞」的日期還相距甚遠。食品的有效日期,誰來決定?食品製造商如何預知產品的保存時間呢?這需要考量到各個食品的特性,以一些實驗的客觀指標做正確的評估。制定保存時間時,可以根據食品組成成分、製造過程及可能受到的環境因素,例如:溫度、濕度、光線等,透過這些因子與時間變化的關係,分析出食品劣化曲線,藉此實驗數據來制定有效日期。有效日期的評估方法,分成直接法及間接法。1. 直接評估法:有六個重要評估步驟,包含:分析食品劣變因子、選擇評估方法、擬定評估計畫、執行評估計畫、決定與監控。2. 間接評估法:通常會使用在保存期限較長的產品,透過加速試驗,提高預設的儲存溫度、濕度等因子,讓產品處在惡劣環境下加速劣化,再藉此估算原先設定儲存條件下的有效日期。 Image:Pixabay 分享 facebook 按照標示日期食用,準沒錯?依照食品有效日期的制定標準,食品只要未過期,都能保證食品品質安全嗎?錯!因為保存期限的意義是食品在設定的保存溫度(室溫、冷藏或冷凍)狀況下,消費者於保存期限前開封包裝,廠商需要保證食品的品質與安全無虞,也就是說如果開封後就與保存期限並未有很大的關聯度,因為外部的環境,如:空氣、溫度、濕度,甚至人的交叉污染都可能會讓食品劣化。而過期也不代表不能食用,因為以現在的加工殺菌技術,再加上後續有良好的儲放和無交叉污染,還有廠商會預設較嚴謹的保存期限,所以些微過期還是可以食用。以牛奶作為舉例,一般以超高溫瞬間殺菌的鮮奶而言,正常狀況下可以儲放70天,但是業者僅標示14天,這代表在完整的冷藏儲存狀況下,可儲放時間是遠遠高於設定的保存期限,但是如果保存的條件不好、消費者的衛生習慣不好(飲料對口喝等等),就可能會污染到食品本身,加速產品的劣化。營養師建議,無論保存期限的長短,一定要遵守以下四件事才能保障食安:1. 購買前先看是否過期,一旦過期代表已經超過業者設定的安全期間,會增加食品腐敗的風險。2. 販賣場所與住家要有良好的儲存環境。3. 維持衛生,不要對口喝,減少人員的交叉污染。4. 不管保存期限長短,開封後就要盡快食用完畢,避免風險增加。《原文刊登於合作媒體 iCook 愛料理,聯合新聞網獲授權轉載。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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